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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幼女“卖淫”续:嫖客证实姐姐搭讪卖淫
2009-07-08 20:48:34 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 【 】 浏览:996次 评论:0

  “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并没有威胁刘氏一家,也没有强迫他们为刘氏小姐妹做处女膜鉴定。”昨晚10时,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告诉早报记者。伍皓说,为了尽快查明警方在此案中是否存在刑讯逼供的行为,云南省检察院介入了此事件的调查。

  “据我们目前所掌握的情况,刘仕华与相关媒体涉嫌存在造假的行为。”伍皓说。

  伍皓透露,调查组正在调查案件中另一当事人普恩富的两根肋骨的断裂,是否真的由王家桥派出所警员在抓捕过程中弄伤。此外,刘仕华在两个女儿的处女膜鉴定上存在造假行为。“3月份,刘仕华领着两个女孩前往昆明法医院做鉴定,鉴定结果是妹妹刘莉莉处女膜完整,姐姐刘芳芳的处女膜是陈旧性破损;6月1日,刘仕华又带着两个女儿前往昆明法医院做鉴定,但这次,接受医生做鉴定的"刘莉莉",并不是她本人。”伍皓说。

  此外,伍皓还表示,刘仕华5月份带领“两个女儿”前往昆明法医院做鉴定时,相关媒体涉嫌参与了此次造假。

  “我所说的,都是有证据的,调查组对昆明法医院的医生进行过调查。”伍皓说,公安机关已经找到了案件中的“嫖客王某某”,王某某也再次证实,3月16日当晚,案件中的当事人刘芳芳有搭讪卖淫或“拉皮条”的行为。

  案件被曝光后,昆明警方始终拒绝案件中的关键当事人“王某某”现身,而公众也一直认为王某某并不存在。对此,伍皓表示,考虑到案件中当事人为未成年女性,官方一直在犹豫是否叫“王某某”现身,以正视听。“当然了,警方在此次案件中,存在这执法简单、粗暴的行为,官方会积极与案件当事人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伍皓说。

责任编辑:stu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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