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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2009年高考政策调整 一批实行平行志愿(一)
2009-05-31 17:52:08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高考频道 作者: 【 】 浏览:2078次 评论:0

  吉林省结合实际对部分高考招生政策进行了相应调整,主要体现在第一批次“平行志愿”投档和照顾加分两个方面。这是记者昨日从2009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的。副省长陈晓光参加了会议。

  

  ■最关注

  一批B段不实行“平行志愿”

  去年,我省共录取高考新生150063人,超额完成了录取任务。第一批为重点院校和普通高校本科艺术类专业录取批次。去年,我省在这批次设5个学校志愿,其中除一志愿外,其他志愿平行投档。

  今年,我省在普通高校招生文、理科(不含体育类、艺术类)第一批次A段实行平行志愿,考生可同时填报5所院校志愿。第一批次分设A、B两段:A段均为统招,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第一批次的B段为具有特殊报考条件的学校及专业,如:定向、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国际合作办学班、蒙古族用民族文字答卷的交换指标。第一批次B段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置2个志愿,按顺序生源投档。

  在“平行志愿”投档时,按考生特征分数(考试成绩+照顾加分)高低排序投档,如在招生院校投档比例之内最低分如遇相同分数时,文、理科按以下各科的实际文化课成绩顺序排序投档:理工类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文史类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平行志愿”投档后,如生源不足,省招生办在网上向社会公布缺额计划,落选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征求志愿”,考生可报三个院校征求志愿。

  多个项目加分数下降

  将原照顾加10分的有关项目调整为5分的如下:

  加分政策调整部分

  经市州和省侨办证明的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省台联证明的台湾省籍考生

  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评为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团省委表彰的优秀团干部

  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获得者

  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验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获得者

  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比赛取得前6名者(须出具原始成绩)

  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二级以上称号,二级运动员需经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在报考当年组织测试认定合格)的考生

  原照顾加15分的项目调整至8分的共三项

  按中央有关文件精神,评选出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的省级优秀学生

  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二等奖获得者。

  加分政策不调整部分

  在高考文化课考试不使用本民族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

  在高考文化课考试中用本民族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

  获市州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人员或其子女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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