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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超8.22亿 李鹏新被判死缓

受贿超8.22亿 李鹏新被判死缓

标题:李鹏新受贿案一审宣判 被判死刑

XXX报 XXXX年XX月XX日

4月22日,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法院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原副书记李鹏新受贿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李鹏新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此案的审判引起了广泛关注,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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