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超4772万元 张平一审被判十三年
- 学生时代
- 2025-07-01 10:02:24
标题:张平受贿案一审宣判,获刑十三年
XXXX网 XXXX年XX月XX日
近日,备受关注的张平受贿案在XX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张平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4772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张平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张平,原为某国有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于XXXX年XX月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经过深入调查和审查,检察机关指控张平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案件审理过程中,公诉机关提供了大量证据,包括银行转账记录、财务账目、证人证言等,以证实张平的犯罪事实。这些证据不仅揭示了张平受贿行为的严重性,也展示了他如何通过各种手段逃避法律制裁,试图掩盖自己的罪行。
张平的辩护律师提出,张平在案发前已经主动上交了部分赃款,且有自首情节,希望法庭能够对其从轻处罚。然而,法院在综合考虑所有证据和情节后,认为张平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数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因此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