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中国论文剽窃利益链:博士副教授充当写手
- 新民周刊
- 2009-07-05 21:09:40
完毕并被对方确认后即成为其签约写手。“签约时间一至三年不等,虽然网站要求是排他性合作,可在虚拟世界谁能制约我们?”
张亮介绍,写手提交的论文必须包括题目、目录、摘要、正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注释、参考文献、背景资料等信息,网站在客户确认论文质量后将通过银行一次性支付80%稿酬,待毕业论文在客户答辩确认后,或客户收到学术刊物用稿通知后,再支付剩余20%稿酬。
此过程中,如因写手原因造成论文写作拖延,则将以100-150元/日不等的标准扣除相应延误费用。
张亮透露,若写手写作的论文系抄袭的,则写手将赔偿客户总额为写作金额大约5倍的赔款。
法律缺位 管理疏漏
采访过程中,记者所联系的几家代写论文网站均声称,“论文买卖除接受道德谴责外,将不会受到任何法律制裁,买卖者可放心大胆。”
“论文,作为衡量和表现某一专业领域内学习者对其专业理解和研究程度的非卖品,不仅标志一个人的专业水平、受教育程度,更是自身能力的体现。”著名法律专家、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法教授刘春田对此指出,虽然论文可脱离主体变成客体,但论文与写作者间仍属依附关系。
他分析,如果购买者购买目的是为获取学位或评定职称,则涉嫌“伪造文书”、“骗取学历学位”,即使是通过电子交易的手段,也严重违反了我国《民法通则》、《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北京市辽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谷辽海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