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中国论文剽窃利益链:博士副教授充当写手
- 新民周刊
- 2009-07-05 21:09:40
middle-level即中层经理职位,她才被发现几年之前的学历是假的。结果对她的法律处置是出乎我们意料之外的:第一,她从被录进公司以后一直到这个事情爆发为止的所有现金收入中,必须把因为有了这个伪造学历带来的收入区别交回,比如,你如果没有这个学历时,起点工资是5000元,有了这个学历后你的起点工资是8000元,这个累积下来的跟这个qualification(资格)有关的钱要追究回来;除此之外,她被开除,还被判了6个月的坐牢,因为伪造证书在香港是一个非常严重的罪行。香港作为一个国际金融城市,(人们会认为)如果你在这个小事上可以伪造证书,那么大事上也可以伪造证书。
因为有了这个严格的法律制度,一些海外的“海龟”们到中国内地敢吹牛、敢造假,但他们很少有人敢跑到香港来造假,因为这个惩罚太厉害了!如果中国内地没有在相关法律领域里一步步建立起来像这样严格的法制程序的话,你要想遏制研究领域、高教领域、学术领域的这种剽窃行为,是没希望的!即使你每天在讲这个事情,讲10年、20年,都没希望!
现在谁都知道,IT信息技术的发达,让剽窃行为变得越来越容易了,电脑操作、七混八混的,混到最后,面目全非。你要是没有那种很严格的法律制度,就是说,如果抓到一个(剽窃者),即使不坐牢的话,也有非常重的经济上和就业方面的惩罚,开除公职、开除职务……如果你没有这些措施,你不要指望剽窃这个事情能够制止得住。
个案的